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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下载

关于开展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1月13日来源:区编办作者:佚名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及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检验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市上安排,现就做好全区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年检时间

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时间为2011110325,各单位具体年检时间如下:

区直及乡镇事业单位:2011110228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2011年3月13月25

二、年检范围

按照登记管辖,凡2010631日前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需参加2010年度检验。

三、年检方式

本次年检采取事业单位自查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事业单位要在自查基础上,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和相关材料报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均需原件);

32010年末有效的国有资产证明(经营性事业单位需提交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财务未分设的事业单位需提交本单位所在核算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及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核的本单位资产证明);捐赠、资助来源及使用情况;

4、已年检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5、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五、年检要求

1、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严格审查年检材料,及时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办理年检。

2、因网上登记已开始,登记信息将同步上传省市及国家局,331后将无法参加年检,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为无效证件,登记证号将被注销,并且当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设立登记。请各事业法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检,逾期责任自负。

3、事业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发生变化的,要先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年检。

4、《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要填写规范、内容详实,封面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本单位印章,举办单位审查后填写意见并加盖印章。

5、《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可从“西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feng2008.com/,打开首页,在政务下载处点击下载)下载或通过西峰区事业单位登记专用QQ发送。内容要用电脑打字输入,但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举办单位意见必须手工填写。报告书用A3A4纸双面打印。

六、年检地点和联系方式

年检地点: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委旧四楼420室)

联系电话:0934-8218728

QQ 号码:837816175(西峰事业登记)

O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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